中新網(wǎng)7月5日電據(jù)國家食藥監(jiān)局網(wǎng)站消息,日前,國家食藥監(jiān)局發(fā)布《關于印發(fā)保健食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認定指南的通知》,《指南》對認定范圍、方法來源、認定程序、認定原則、申報條件、申報資料及要求、驗證與確證和修訂與廢止等內容進行了明確。
藥監(jiān)局通知要求,快速檢測方法應采用國家標準或法定方法進行確認。如無國家標準或法定方法,應采用其他方法進行確認,同時提供完整的方法學數(shù)據(jù)及其他證明材料。保健食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的標準操作規(guī)程應有充分的試驗依據(jù),對結果判斷應有準確的描述,可操作性強,試驗結果應易于觀察和判斷。
以下是指南全文:
保健食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認定指南
為建立健全和完善保健食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,確??焖贆z測工作的科學、公正和有效,根據(jù)《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實施條例、《化妝品衛(wèi)生監(jiān)督條例》等規(guī)定,制定《保健食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認定指南》(以下簡稱《指南》)。
一、認定范圍
用于保健食品、化妝品相關項目現(xiàn)場初步篩查,具有快速、簡便、靈敏、可移動等特點的快速檢測方法。
二、方法來源
(一)省級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推薦;
(二)社會公開征集,包括相關檢測機構、科研機構、大專院校、企業(yè)、相關團體和個人。
三、認定程序
保健食品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的認定遵循以下程序:
(一)申報單位(或個人)根據(jù)省級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推薦或國家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發(fā)布的征集公告范圍向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提出保健食品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認定申請,并按要求提交申報資料。
(二)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組織保健食品、化妝品相關領域的專家,對保健食品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進行初步審查,并形成審查意見,報國家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。
(三)通過初步審查的快速檢測方法,在國家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網(wǎng)站上公開征求意見,期限一般為一個月。
(四)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將收集到的反饋意見送交申報單位(或個人),申報單位(或個人)應當依照反饋意見對檢測方法進行修訂完善,對不予采納的意見應當說明理由。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應當對修訂完善后的檢測方法進行審核,并形成送審稿。
(五)保健食品、化妝品標準專家委員會對快速檢測方法進行審評認定。未通過審評認定的快速檢測方法,由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以書面形式通知申報單位(或個人)。
(六)經(jīng)審評認定的保健食品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,列入保健食品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名單,名單和檢測方法將在國家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網(wǎng)站公布。
四、認定原則
(一)快速檢測方法技術性能(如專屬性、準確度、靈敏度和耐用性等)應符合《指南》中規(guī)定資料的技術要求;
(二)快速檢測方法技術性能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和標準規(guī)范的要求;
(三)提交資料應完整、有效、實用;
(四)快速檢測方法應符合環(huán)保、安全和衛(wèi)生等有關規(guī)定。
五、申報條件
(一)快速檢測方法應設計科學合理,易于操作;
(二)檢測所使用的儀器性能穩(wěn)定、便攜,試劑應易于獲得;
(三)快速檢測方法應符合國家相關的產(chǎn)業(yè)政策。
六、申報資料及要求
(一)申報資料
1.保健食品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認定申報表(見附件);
2.保健食品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起草、驗證和結果確證等技術資料;
3.用戶試用意見或相關材料;
4.申報快速檢測方法未侵犯其他企業(yè)或個人知識產(chǎn)權的承諾書或證明材料;
5.快速檢測方法取得專利的,經(jīng)國家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認定后自愿放棄專利的承諾書;
6.其他證明材料。
申報資料應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,紙質版須提交3份并加蓋公章或簽字。
(二)技術資料
1.適用范圍;
2.標準操作規(guī)程;
3.試驗結果的判定說明;
4.起草說明、技術指標及相關驗證結果的評價資料;
5.其他技術資料。
(三)技術資料的要求
1.技術資料應真實、完整、規(guī)范,應說明快速檢測方法起草的背景、國內外研究現(xiàn)狀及存在的問題、方法的設計思路和原理等,其內容及形式應符合《指南》相關規(guī)定的要求。
2.技術資料中應說明方法在專屬性、靈敏度、準確度、耐用性等方面具有良好性能。
(1)專屬性是指在其他成分可能存在下,采用的方法能準確測出被測成分的特征。對快速檢測方法的原理進行闡述,并提供相應的實驗依據(jù)。
(2)靈敏度(檢出限)是指用該方法測定被測物能被檢出的最低量。檢出限視申報方法的原理及特異性而定。
(3)準確度是指用該方法檢測的結果與實際結果接近的程度,必要時應考慮加標回收的結果。
(4)耐用性是指在測定條件(溫濕度、試劑、溶劑量、取樣量或其他可能影響測定結果的因素)有變動時,測定結果不受影響的承受程度。應說明該方法的適用范圍或可能存在的局限。對隨機抽取的樣品進行陽性判定時,要求該方法的假陽性率應不大于20%,正確率應大于80%。
3.方法的標準操作規(guī)程應有充分的試驗依據(jù),包括適用范圍、測定原理、實驗材料及設備、操作步驟、結果判斷、注意事項等。對結果判斷應有準確的描述,可操作性強,試驗結果應易于觀察和判斷。
4.試驗樣品應有具體信息(包括樣品名稱、來源等)和代表性。采集的數(shù)量應滿足統(tǒng)計學要求,并覆蓋市場不同企業(yè)的常見劑型,品種數(shù)不少于20種,批次數(shù)不少于50批,陽性樣品不少于20%。
七、驗證與確證
(一)方法學驗證用于驗證快速檢測方法的科學性和合理性。驗證的內容可根據(jù)快速檢測方法的特點確定,必須對專屬性、準確度、耐用性、靈敏度等進行試驗。
(二)快速檢測方法應采用國家標準或法定方法進行確認。如無國家標準或法定方法,應采用其他方法進行確認,同時提供完整的方法學數(shù)據(jù)及其他證明材料。
(三)申報單位(或個人)應選擇至少3家保健食品、化妝品注冊(許可)檢驗機構對所申報的方法進行驗證,并提供有關驗證材料及結果。申報單位(或個人)應對驗證結果進行評價。
(四)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試用快檢方法的結果或意見。
八、修訂與廢止
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組織保健食品、化妝品標準專家委員會對通過認定并開展使用的保健食品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進行跟蹤評價,適時提出繼續(xù)有效、修訂或廢止的建議,并上報國家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。國家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根據(jù)評價意見,對保健食品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名單進行調整。
本《指南》由國家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負責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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